快乐家庭网 > 新好妈咪 > 孕产必读 > 坐月子 > 正文

哺乳假

编辑:简约文章整理:快乐家庭网点击数:2012-03-15
导语: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婴儿满一周岁后,经区、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女职工授乳时期,但最多不超过六个月。授乳时间及在本单位授乳往返时间,应算作劳动时间。(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五条)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www.52-home.net育儿·健康·亲子·情感·时尚
快乐家庭网_您的网上家庭百科书
 网站首页快乐家族新好妈咪健康养生休闲时尚情感物语家有儿女妈妈日记成长相册家庭百科爱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