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妊娠并发症的准妈妈
经系统产前检查,发现孕妇有下列情况,应按医生建议提前入院待产,以防发生意外:
(1)孕妇患有内科疾病如心脏病、肺结核、高血压、重度贫血等,应提前住院,由医生周密监护,及时掌握病情,及时进行处理。
(2)经医生检查确定骨盆及软产道有明显异常者,不能经阴道分娩,应适时入院进行剖宫产。
(3)中、重度妊高征,或突然出现头痛、眼花、恶心呕吐、胸闷或抽搐者,应立即住院,以控制病情的恶化,待病情稳定后适时分娩
(4)胎位不正,如臀位、横位,多胎妊娠,需随时做好剖宫产准备。
(5)对经产妇有急产史者,应提前入院,以防再次出现急产。
(6)有前置胎盘、过期妊娠者等,应提前入院待产,加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