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家庭网 > 新好妈咪 > 孕产必读 > 十月怀胎 > 正文

B超不能查出的胎儿病症

编辑:简约文章整理:快乐家庭网点击数:2012-04-12
导语:孙三源院长指出,几乎所有胎儿的内脏器官,在出生前都会持续不断的成长变化,因此并非在早期检查时,为正常状况的器官,就能保证在出生后也一定正常。也因为超音波受限于妈妈肚皮及子宫的阻挡

  B超能查胎儿哪些问题?

  孙三源院长指出,美国在2003年曾制定了,产科超音波的使用准则,可分为4类,简述如下:

  【第一周产期(12周前)超音波】 包括排除子宫外孕、确定胎儿心跳、推定怀孕周数、评估是否有子宫或卵巢肿瘤、判断是否多胞妊娠。

  【第二(12~24周)或第三(24周以后)周产期超音波】 延续第一周产期胎儿生长评估、羊水量测量、确认胎盘位置及胎位、胎儿解剖构造检视。胎儿解剖构造检视之细项包含:

  1.颈部:脑室、脉络丛、透明中隔。

  2.胸廓:心脏的空四腔室图。

  3.腹部:胃、肾、膀胱、脐带与腹壁连结处。

  4.脊椎。

  5.肢体:手臂与小腿是否存在。

  6.性别:为非必要之检查。

  【限定作用的检查】 在急诊时,孕妇阴道出血,妇产科医师即可以超音波断定是否为流产或其它原因;或疑似胎位不正,以超音波鉴定胎儿的先露部位,例如:臀位是屁股先出来。

  【特别的检查(专家的检查)】 当基本的检查有疑虑时,所实施的特别扫描。例如:心脏扫描、高阶扫描、都卜勒血流检查等。

www.52-home.net育儿·健康·亲子·情感·时尚
快乐家庭网_您的网上家庭百科书
 网站首页快乐家族新好妈咪健康养生休闲时尚情感物语家有儿女妈妈日记成长相册家庭百科爱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