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观点:早孕做B超应有指征
例如,确定宫外还是宫内妊娠,胚胎是否存活;怀孕后出现阴道出血或腹痛,为确定胚胎位于宫内妊娠,除外宫外妊娠;或确定是先兆流产或胎儿停止发育,这时需做B超予以鉴别。除此之外不应常规做B超。胎儿在宫内孕5周时一般的B超可以见到胎心搏动。胎儿在宫内的3~8周正值器官分化,是器官分化的敏感期,应减少不必要的外来刺激。
怀孕中期做B超鉴别胎儿大体畸形
如先天心脏病、神经管畸形、四肢缺如、先天唇腭裂等等。一般在怀孕22周~26周做B超检查较为合适,因为胎儿20周左右时正是大脑突飞猛进的发育时期,过早接受B超会因为胎儿发育较小,一些组织看不清而白做,不能达到筛查畸形的目的,同时又影响胎儿大脑的发育。
孕晚期了解胎儿的宫内发育情况
孕晚期在32周时可以做一次B超,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情况以及羊水多少、胎儿大小、有无脐带问题,等等,为进一步妊娠给以正确指导。
孕37周时可以做一次B超,为胎儿做鉴定,发现胎儿发育中存在的问题,如胎盘、脐带、胎儿等等,为分娩做好准备。
孕期有些异常情况需要做B超,如孕期发生阴道出血,医生要鉴别是前置胎盘还是低位胎盘;先兆早产,需要用B超来鉴别;胎儿宫内发育迟缓,需要找原因;早破水、胎心变化、胎位不清等等都可能会增加孕期B超的次数,对于医生来讲实属无奈。
因此,孕期B超不是做越多越好。超声是很好的辅助检查手段,但过分依赖B超,以B超为准也是不对的。应把B超作为临床检查的参考,要以临床检查为准。为了宝宝的近期、远期的健康,非不得已,不做B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