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未对晚育假进行规定,有观点认为,这可能预示着国家将取消晚育女职工的产假奖励。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是不成立的。其一,此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也并未对晚育假有作规定,此次修改自然谈不上取消之说。
国内热点】晚育假没取消,剖腹产假延长7天。《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引发热议。
成都市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卢焰表示,网上争论的产假减少的说法是错误的。按征求意见稿,生一个孩子产假延长8天,难产(剖腹产)假减少1天,晚育等假期维持不变,意味着同等情况下产假比以前多出了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