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
产前亲子鉴定监管还是法律盲点
做产前亲子鉴定,法律是否许可呢?孔祥东说,据他了解,法律规范对此还存在空白。唯一能找出的相关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1987年作的一个司法解释,指出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page}
此外,记者在省司法厅了解到,目前我省共有10家机构获得司法鉴定资格。但该厅有关人士表示,亲子鉴定结果如果需要作为诉讼的证据,必须到司法行政机构批准的机构检测,如果只是自己了解,不进入诉讼程序,不具备司法鉴定资格的机构也可以鉴定,司法行政机构不具备监管这些机构的权利。
律师对此表示,产前亲子鉴定涉及很多法律问题,比如谁为鉴定结果负责?申请到底需不需要手续?当事人是否应该到场?不涉及司法程序的鉴定机构该由谁来监管?这些问题都需要法律规范来明确。
专家介绍,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所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亲子鉴定的一方都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并且经过双方同意。她接手这样的案子并不多,现在亲子鉴定机构都对社会放开,很多人一知道鉴定结果,就直接私下协商解决了。高擎称,不管鉴定结论是否遂愿,它都会对婚姻家庭、父(母)子亲情、财产、个人名誉等产生重要影响,希望社会慎用产前亲子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