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60年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批准的第一种口服避孕药异诺酮-10问世以来,避孕药的家族已有了很多成员,避孕的效果都很让人满意,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使用。据统计,在20世纪80年代,世界约有6000万妇女采用口服避孕药。虽然避孕药是一种比较安全,对身体无害的药物,有的甚至可以减轻痛经、消除痤疮,使月经更规律,增强性功能,还可以防止子宫内膜癌的产生。但它毕竞是药品,有其适应症与禁忌症,下列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
1.吸烟女性不宜服用避孕药
长期服用复方避孕药,会增加血栓性栓塞、卒中和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吸烟的育龄妇女若口服避孕药,其心肌梗死的发生率与死亡率比同年龄不吸烟者要高10倍左右,特别是35岁以上,每天吸烟超过15支者,患心肌梗死的概率更大。这是因为口服避孕药本身就有引起血栓性疾病的可能,加之吸烟又会促使体内释放儿茶酚胺,增强血小板的粘附性,从而使心肌梗死的发生率增加。
2.肝病肾病患者不宜服用避孕药
患活动性肝炎、重度肝硬化及肝癌的病人,均不宜用激素类避孕药。肾炎与胆囊病患者,不宜选用复方短效避孕药。因为这些避孕药均需在肝脏内解毒、代谢,最终经肾脏排出体外。如果肝、肾功能不好,即会造成药物在体内蓄积,不仅加重肝、肾负担,而且还会产生毒性反应。
3.高血压患者不宜服用避孕药
重度高血压患者,或不能定期测量血压者,均不宜选用含雌激素的复方避孕药。有高血压病史及中风者,或有明显高血压家族史的人,也不宜服用避孕药。
4.糖尿病患者不宜服用避孕药
因为雌激素可增加血糖量,抑制胰岛素的反应,孕激素则刺激胰岛素的过量产生。患有糖尿病的妇女不宜服避孕药,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妇女也应慎用避孕药,定期做糖耐量检查。有糖尿病家族史或生过巨大胎儿(4000克以上)的妇女,也不宜服用避孕药。
5.患恶性肿瘤或良性乳房肿瘤者不宜服用避孕药
虽然避孕药本身没有致癌作用,但它是雌激素与孕激素的合成药物,故有肿瘤的妇女以不用避孕药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