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人私下问我:“周医生,生了病就不能有性吗?”我的回答是:“因人而异,因病情而异,一定要做好避孕工作。”
现代医学认为,在身体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即在不加重病情的情况下),生病(一般说来指慢性病)后也可以有适当的性活动,由此来提高病人生活的质量,而且、夫妻间适当的性爱也有助于身体的康复。
对育龄妇女来说,患慢性病期间如果有性生活,要考虑避孕,因为带病妊娠既不利于优生,也不利于疾病康复,那么,在患慢性病期间应如何避孕呢?选择什么样的避孕方法既能安全避孕又能不加重病情呢?请看我的分析:
如果得了肝病
我们知道,肝脏是人体的代谢器官,具有解毒功能。避孕药在体内发挥作用的同时,又需经过肝脏代谢,最后由肾脏排出体外。当肝功能不良时,使用避孕药会加重肝脏负担,促使病情恶化,还会造成肝脏中毒。所以,在肝功能不良时,不宜使用避孕药避孕。
肝功能不良时会使体内凝血酶原减少,凝血功能障碍,因而容易引起出血。放置节育环会引起月经过多或子宫出血。所以,肝功能不良的妇女也不宜放置节育环。
患肝脏疾病妇女最宜使用避孕套、阴道隔膜及外用避孕药膜来避孕。若患乙肝、丙肝,采用避孕套避孕,可避免因阴道分泌物的接触而使男方传染上肝炎病毒。
如果患肺结核病
肺结核是一种慢性呼吸道传染病。不适宜怀孕的肺结核病人如发现意外怀孕应在6周内做人工流产。
肺结核病需长期服用抗结核药物治疗,有些抗结核药物如利福平、异烟肼对避孕药有抵抗作用,减弱避孕药的疗效,导致避孕失败,故不宜法用避孕药避孕。
患结核病妇女最适宜法用避孕套、阴道隔膜和外用避孕药等避孕,对肺结核病无不良影响。
肺结核病人也可用节育环避孕,但肺结核患者的体质较差,放环后如果阴道流血过多应及时取出,以免影响肺结核的治疗和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