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高温作业、振动作业和噪音过大的工种
研究表明,工作环境温度过高,或振动甚剧,或噪音过大,均可对胎儿的生长发育造成不良影响,因此这些岗位的职业妇女应暂时调离岗位,以保障母婴健康。
(5)医务工作者
尤其是某些科室的临床医生、护士:这类人员在传染病流行期间,经常与患各种病毒感染的病人密切接触,而这些病毒(主要是风疹病毒、流感病毒、巨细胞病毒等)会对胎儿造成严重危害。因此,临床医务人员在计划受孕或早孕阶段若正值病毒性传染病流行期间,最好加强自我保健,严防病毒危害。
小贴士:有些毒害物质在体内的残留期可长达一年以上,即使离开此类岗位,也不宜马上受孕,否则易致畸胎,故应采取适当的避护措施。在发现怀孕后,受精卵、着床胚泡及早期胚胎可能已遭受侵袭,再采取避护措施就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