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妇产、海淀妇幼等几家北京知名妇产专科医院的门诊情况,不难发现胎停育病例更易发生在年过三十怀孕生子的都市白领身上。虽然医生没有精确的统计过这个数字,但是粗粗估计,这个比例不会低于70%。都市女性普遍晚育,或许还不能算做胎停育的一个必然原因,但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
2003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中写到: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女年满23周岁、男年满25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24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事实上,今天,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人们似乎已经接受了女人在30岁以后,甚至是34岁以后怀孕才算晚育的现实。
在北京妇产医院和海淀妇幼保健站这两所每月都要诞生千名宝宝的医院里,高龄初产的产妇满眼皆是。
怀孕12周的阿端和工程师丈夫小乔都过了而立之年,不过添丁加口的计划因为房子、因为工作一直拖到现在。
“今年生日那天早上,觉得自己突然间母性焕发,特别想养个孩子。”阿端的同事Grace今年已经36岁了,已经做到计划部门总监。大学毕业后,Grace几次跳槽,好不容易才坐到今天这个位子,生了孩子可能回来后这个“空”早让别人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