芊芊产生了拥有“驰啊驰”的愿望,如果妈妈给他买一个,当时他的愿望立刻得到满足,他的感觉一定更加快乐;如果妈妈鼓励芊芊接受别人给他的东西,当时他的愿望也立刻得到满足,他的感觉也一定更加快乐。但是如果这样的话,拥有快乐的芊芊就缺乏了感受幸福的体验和能力,而且这种感受是不依赖物质而存在的,也不是稍纵即逝的暂时快感,而是克服眼前困难、在心理上战胜自我的巨大胜利以及由此带来的自豪和成就感!可见,得到很多快乐的宝贝未必产生了相应的幸福感,快乐本身并不等于幸福。
快乐是建立在健康的身体和心理需求基础之上的自然感官享受。幸福则是超越自然感官限制而获得更大价值的精神愉悦。可见,感受快乐比感受幸福所需要的能力低级多了,宝贝只要拥有健康的感官功能和自然的身心需求,一旦得到外界的满足,快乐就到手了;可宝贝与外界相互作用的时候,未必总是有求必应,来得快去得也快的快乐便不翼而飞,于是有的宝贝可能与各种消极体验“结盟”了:发泄、生气、苦恼、急躁、焦虑、紧张、愤怒、攻击、赌气……
可是有幸福感受能力的宝贝则调动各种积极因素来摆脱困境:他发挥想象力幻想一件比眼前更美的事物,自言自语编一则故事为自己搞笑,摆弄一下其他玩具分分心,或者干脆“王顾左右而言他”……他总有办法让自己快乐起来,因为快乐主要来源于自己的心里而不是外面的世界,做到这一点的宝贝就与幸福“手牵手”了。
可见,快感是靠不住的,幸福感才靠得住。父母不仅要奉送给宝贝快乐,更要培养宝贝感受幸福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