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把血管、神经划入经络实体组织”的理由
众所周知:中医的人体生命学是由《阴阳五行》、《脏腑学说》和《经络学说》等三大主体组成。其中“五行类比了脏腑”是已公认不争了的事情,但“阴阳(《阴阳鱼图》)类比了什么”就是众家各执一词、能说出千百个样子的事了。
1、无法区分和平衡阴阳:
《脏腑学说》无疑是“身处人体内部的脏腑学问”系统,而“身处人体内部”无疑是确定了其《阴性系统》性质!同时,被现代医学称为运动系、神经系、感觉器之总和的组织们,因具有“身处《阴性》系统之外、为之合成胸腹腔”的解剖学特征,也无疑就确定了其《阳性系统》性质。这样一来,《经络学说》“经络沟通人体内外表里、统一联系”中的《内》系统和《外》系统,不就成了人们眼前可见可摸的解剖学知识了吗?那么,经络既然沟通人体内外表里、统一联系着人体的《内》系统和《外》系统,不就同时确立了经络“既不是《阴性》的内系统、也不是《阳性》的外系统,而只能是《中性》的独立系统”了吗?
这时如果把血管、神经划入经络实体,则因切断了“人体《内》系统和《外》系统”双方的功能载体,一方面导致人们无法认识“人体《内》系统和《外》系统”双方功能如何交融协作;另一方面导致人们无法认识“经络如何进行平衡阴阳”的机理。难道“血管”不是以心脏为中心与心脏连接为一体的组织吗?既然是,我们有什么理由把它从心脏割下来划归入经络呢?
如果“血管处在经络包裹中”的客观,能做支持《把血管、神经划入经络实体》的理由的话,那“人体内任一器官皆处在经络包裹中”的客观,岂不是把人体都能划入经络实体------造成人体分不出内外(或阴阳)二系统了吗?
同样的道理,神经是以脑髓为中心与脑髓连接在一起的组织!我们不能将它从脑髓割下来划归入经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