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近期内有过自我伤害或自杀未遂的行动,其自杀死亡的可能性比没有类似历史的患者高几十倍到上百倍。有些患者会有暴力程度相对较轻、致死性不强的自我伤害或自杀行为,特别是在多次重复之后,常会被亲友以"他其实并不想自杀"的推断为基础,丧失对其自杀危险性的警惕。如果导致采取这类行动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患者采取进一步自杀行为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此外,有许多学者指出,不论是自杀死亡还是自杀未遂,患者行动前在是否要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一点上,常常是非常矛盾的。死亡愿望比较强烈的患者,可能会因为采用的自杀手段不足以致死或自杀现场被及时发现等原因而获救,但他们再次自杀的危险性是相当高的。
2. 有些患者向亲属、朋友、医务人员以及其他人或者在日记、作品中透露了对人生的悲观情绪,甚至表露过自杀的意愿。有研究表明,流露死亡的意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自杀危险信号,在自杀死亡者中,约80%在行动前以各种形式表露过自杀念头。
3. 和别人特别是和有医学知识的朋友讨论自杀的方法,搜集有关自杀的资料,或者购买、储存有可能用于自杀的药物、化学毒物或工具,在危险地带徘徊,表明患者有了自杀的计划,是短期内出现自杀行为的重要线索。
4. 有抑郁情绪的患者,或是各种精神躯体疾病导致的抑郁反应,如出现情绪突然"好转",应警惕其自杀的可能性。许多研究表明,处于严重抑郁状态的患者,常常在所谓的"平静期"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