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调整“睡眠—觉醒”节律。养成恰当的“睡眠—觉醒”习惯,例如只在有睡意时上床,如果上床后15~20分钟仍没有入睡,则应立即下床,做些轻松的活动,放松身体与精神,直到出现睡意再上床。无论前一晚睡得多与少,第二天应当按时起床。午睡时间不要超过1小时,避免不恰当的日间睡眠干扰夜晚的正常休息。
5.限制无效睡眠。有的睡眠障碍患者每天躺在床上的时间很多,但实际睡眠时间却很短。例如有人躺在床上8小时,而实际睡眠时间只有5小时,另外3小时属于无效睡眠。彭康指出,“总睡眠时间/在床上时间”被称为睡眠效率,无效睡眠越多,睡眠效率越差。所以,如果实在睡不着,就不要躺在床上辗转反侧了,可以起床进行其他放松的活动,等到有睡意时再上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