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是一种发病迅速、危害性大、随时导致失明的常见疑难眼病。特征就是眼内压间断或持续性升高的水平超过眼球所能耐受的程度而给眼球各部分组织和视功能带来损害,导致视神经萎缩、视野缩小、视力减退,失明只是时间的迟早而已,在急性发作期24-48小时即可完全失明。
青光眼是致盲性眼病中占第二位的疾病,仅次于白内障,但是,其危害性又大于白内障。因为白内障发展到一定时期可经手术恢复视力,属可治之盲,而青光眼则会导致视神经萎缩以及视野缺损,且这种状况一旦发生则难以逆转,最终成为不可逆之盲而失明。
青光眼的发生和发展,除了眼球本身的结构因素、遗传因素、神经血管系统的影响以外,还有一些诱发因素,其中,有些药物是青光眼患者不能使用的,或在使用时必须注意的。这里列举一些例子作为警戒。
青光眼患者别用胃肠道解痉药
生活实例:50岁的黄先生因腹痛去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为胆囊炎引起的腹痛,给他肌肉注射了消旋山莨菪碱,腹痛缓解。可一周后,黄先生感觉有眼部胀痛,经眼科会诊检查眼压明显升高,诊断为闭角型青光眼,后转至眼科治疗并做了抗青光眼手术。
解析:这也是药物诱发青光眼发作的典型例子。消旋山莨菪碱和阿托品一样,是胃肠道解痉药,对胃肠道有很好的止痛作用。但是其副作用则是会诱发青光眼发作。这类药物包括颠茄、山莨菪碱、奥替各溴铵、溴丙胺太林等。因此,有青光眼家族史或青光眼病史者应及时主动向医生说明,以免误用,损害健康。
建议:①患者在使用胃肠道解痉药时,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通常,在这些药物说明书中大都标明:青光眼患者禁用。②在静脉补液时,要注意速度不宜过快,以免促使青光眼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