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原发性RLS的诊断标准为:
⑴双腿不适(麻刺感、刺痛感、紧张、疼痛)伴有不可控制的机体运动。
⑵症状在休息时出现,主要在晚间,可以影响入睡;病情严重随时变化(如每周、每月不同),可以累及上肢。
⑶通过对肢体的某些手法操作(如揉搓、摇动、跺脚、走动)可使症状部分或者彻底缓解。
⑷无其他神经系统的症状和体征。
鉴别诊断
⑴静坐不能症(akathisiaアカシジァ 坐位保持不能症) 多为长期使用抗精神疾病药物和安定类药物人所出现的不良反应,有时即便少量使用也可以出现,患者常主诉自己焦虑不安,腿脚不能着地,严重的患者常反复站立,来回走动,症状表现夜间比白天明显。使用抗焦虑治疗有效。
⑵睡眠中周期性腿动(periodic leg movement in sleep) 在夜间睡眠中,出现周期性的两侧足部肌肉的不随意运动。常与不安腿综合症同时存在,两者具有共同的病理生理学基础,单独发病时不伴有感觉异常,睡眠中因下肢运动而导致觉醒,患者经常主诉有失眠。
⑶下肢疼痛足趾运动症(painful legs and moving toes) 下肢和足部疼痛,伴有不适感,足趾出现特征性的不随意运动,一侧肢体或者两侧肢体均可以出现,这种病人下肢可以出现异常性疼痛,常可以持续存在。下肢的不随意运动主要表现为足趾的伸曲和内外旋转、足关节的屈伸,与不安腿综合症疼痛的性质、特点不同。常见于跟痛症、腰痛、坐骨神经痛等脊髓和神经末梢疾病。
⑷肢端感觉异常(acroparesthesia,末梢足趾バレステジ- ) 夜间睡眠中手指和足指出现麻木,针刺般的疼痛,由于疼痛而经常觉醒。成年女性多见。好发于下肢的末端。
美国睡眠医学研究会的睡眠障碍国际分类中不宁腿综合征的诊断标准(19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