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推广与应用的作用
1.推广单位与项目发明人的权威性,决定了项目价值
项目推广单位和项目发明人在中医药领域的权威性,决定了项目的学术价值和临床应用价值。项目推广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办公室、中国中医药科技开发交流中心,是专门从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单位,是进行中医药项目推广唯一的国家级权威机构,在业界具有较高的信誉度和丰富的项目推广、服务经验。项目发明人孙氏,是国家级中医药骨伤科专家,其在专业领域的建树和学术领域的创造,决定了项目具有极高的权威性、专业性。项目本身代表着中医药治疗颈椎病的较高学术水平、临床水平。
2.项目授权应用对医疗机构的示范、促进作用
“孙氏治疗颈椎病系列疗法”,被批准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是项目作为国家级中医药科研成果的重要标志。引进该项目并进行临床应用的医疗机构,将获得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孙氏治疗颈椎病系列疗法)临床应用单位”授权,并由中心颁发临床应用单位授权铭牌和证书。项目授权应用,是对引进项目的医疗机构在技术掌握、临床应用和中医专业、特色技术人才培养,以及项目涉及的专业领域、学术领域具备的资质和特色的证明与肯定。这,对医疗机构专业建设和发展,对其品牌作用的促进,对其中医药特色诊疗方法的应用与建树,对其面向的患者的信誉建设和品牌建设,都具有显著的示范、促进作用。
3.项目应用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颈椎病是患者人群众多,发病率高,病患年轻化趋势明显的疾病。关于颈椎病的临床治疗,对少数符合手术指征的可采用手术方法,但绝大多数患者为不符合手术指征但却因疾患严重干扰、影响生活和工作。因此,临床上对非手术疗法治疗颈椎病有非常强烈、明显的需求。“孙氏治疗颈椎病系列疗法”,将手法治疗系统化和规范化,其临床应用的确切疗效,对解除和治愈患者的病患,具有显著的作用。项目进行临床应用的收费价格低廉,可减轻患者的就医费用开支,适用于广大患者;而明显的就医需求决定了采用项目的医疗机构具有大量、普遍的患者群,构成大范围的项目收益基础。这说明,项目应用具有较高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