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用纱布或手帕清除病人口中的痰液、血块、泥土或假牙等物。
(3)口对口呼吸时,嘴与嘴间可放上手帕或几层纱布,但不要太厚,以 免影响空气吸入。
(4)人工呼吸的同时,可肌肉或皮下注射呼吸兴奋剂,如 25%可拉明 1—2 毫升等。
(5)病人有微弱的自然呼吸时,人工呼吸应和病人的自然呼吸节律相一 致,不可相反。
(6)病人呼吸恢复正常后,方可停止,如果病人呼吸再度停上,则应再 次施行,不可中断,只有确定病人已经死亡,方可放弃抢救。
(7)用力要适当,以防肋骨骨折,也不要挤压胃部,防止将胃内容物压 出,阻滞呼吸。
(8)抢救开始时,首次吹气两口,每次吹气量不要大于 1200 毫升,以 免造成胃扩张,儿童吹气量在 800 毫升左右,以胸廓上抬为准。
(9)吹气时不要按压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