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互救
(1)救护者应镇静,尽可能脱去衣裤,尤其要脱去鞋靴,迅速游到溺水者附近。
(2)对筋疲力尽的溺水者,救护者可从头部接近。
(3)对神志清醒的溺水者,救护者应从背后接近,用一只手从背后抱住溺水者的头颈,另一只手抓住溺水者的手臂游向岸边。
(4)如救护者游泳技术不熟练,则最好携带救生圈、木板或用小船进行救护,或投下绳索、竹竿等,使溺水者握住再拖带上岸。
(5)救援时要注意,防止被溺水者紧抱缠身而双双发生危险。如被抱住,不要相互拖拉,应放手自沉,使溺水者手松开,再进行救护。
(四)医疗或第一目击者现场急救
(1)第一目击者在发现溺水者后立即拨打120或附件医院急诊电话请求医疗急救;
(2)第一目击者或急救医务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将溺水者救上岸;
(3)立即清除溺水者口鼻淤泥、杂草、呕吐物等,并打开气道,给予吸氧。
(4)进行控水处理(倒水),即迅速将患者放在救护者屈膝的大腿上,头部向下,随即按压背部,迫使吸入呼吸道和胄内的水流出,时间不宜过长(1分钟即够)。
(5)现场进行心肺复苏,并尽快搬上急救车,迅速向附近医院转送。作为救护者一定要记住:对所有溺水休克者,不管情况如何,都必须从发现开始持续进行心肺复苏抢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