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的诊断是在不同一天,数次在安静休息时,测血压值收缩压≥21.33干帕(160毫米汞柱),舒张压≥12.67干帕(95毫米汞柱),即可确诊。高血压有原发性和继发性之分,当诊断确定后,应进行必要的检查,以寻找病因。高血压病是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见病,是否需要治疗要由大夫决定,通常对中度或重度高血压的治疗是没有疑问的,而对成人轻型高血压,近年来公认的观点,是采用非药物措施,如限制摄入食盐量、合理饮食、控制体重、戒除烟酒、有规律的体育锻炼等。并在4周内反复多次测血压,若舒张压波动在12-13.33干帕(90-100毫米汞柱)之间,还可观察三个月,若不下降或继续升高,就需要用抗高血压药治疗。对已经有冠心病或有左心室肥厚的患者,以及有卒中或心脏病家族史者,即使血压轻度增高也应及早用药。
应用降压药来降低血压虽不能彻底解决高血压的治疗问题,但及时而又恰当进行降低血压,确实能减轻因高血压引起头痛、头昏、心悸、失眠等症状,并减少由于持续性高血压所引起的心、脑、肾等重要生命器官的功能障碍及其可能发生的器质性改变。因此,合理应用降压药非常重要。降血压药从70年代倡导的阶梯治疗方案,即以利尿剂或阻滞剂为第一阶段用药,有效以此维持,无效则逐步加用利血平、胍乙啶等。80年代中期认为钙拮抗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优越于前者,列入第一阶梯用药。现在有又新的剂型出现,如缓释、控释制剂,使每天给药次数减少,血药浓度更稳定,治疗效果也满意。但无论如何变化,其药物治疗需遵守以下规则:
1.必须逐渐降压:除高血压急症以外,降压以在数日、数周内逐渐降低为好,特别是老年人,以及有高血压病史多年的患者,其机体已适应于高血压目前的水平,突然降低反而不好。
2.治疗要因人而异:即药物的选择、用量、给药方法等都要根据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而定,不能盲目一概而论。
3.从单药开始、阶梯加药:开始选单味药从小剂量开始,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逐渐增加剂量,足量后不能有效地控制血压,则加药以两种或三种药物联合治疗,联合用药可以提高疗效,减少药量和副作用。
4.用药期间忌突然撤掉某一种药物或突然骤停药物。
5.高血压病人的药物治疗是长期使用,血压控制理想、稳定后,药量可以减到最低维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