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Rs的临床表现
已知ADR可类似任何疾病,实际上ADR与用药所治疗的疾病的症状和体征很难区别。结果则导致诊断延迟,很多并立即可能终生不能做出正确诊断,从而造成对医源性疾病的估计不足。目前的问题是尚没有可用的诊断性实验来诊断由药物所引起的疾病。
病人的症状大都依ADR所影响的主要器官系统而定,许多由免疫介导的ADRs(称为超敏反应)常常具有症状复杂的特征,这些症状包括发烧、皮疹、关节痛、淋巴结病和嗜酸粒细胞增多。但缺乏这些症状病不能排除免疫系统参与
ADR的发病机制。
当病人发生ADR时,临床医师首先要做出是否停药的决定。如果病人发生严重ADR,要立即停药,但如果副作用仅是A型ADR且相对较轻,那么单纯地较少剂量就足以减轻症状。如果减少剂量并不能减轻症状,即应停药。
通常对B型ADRs来说,需要停药。但有些病例也有可能通过ADR而加以治疗,特别是对HIV——阳性病人的临床治疗。是否通过一种ADR而治疗的决定取决于ADR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可察觉到的继续治疗的危险——利益比率。
多数ADRs停药后可自动改善,但有些病例需要支持治疗。例如,搔痒皮疹病人可用抗组织胺药。较严重的ADRs有可能需要特殊治疗。例如,使用华法林而出血的病人需要逆转这种抗凝作用和输血。是否需要特殊治疗,要根据每个病例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理论上,所有的A型ADRs都可以预测和预防。临床医师要达到较熟练的处方,不仅要知道所用药物的药理作用,而且也要知道病人正在服用的其它药物及其所患疾病,只有这样才能对其有些帮助。
很多B型反应发生在那些曾用过相同药物或比前对一种非常相似的制剂有副反应的病人中。因此,医生和医院病历以及住院病人处方单皆应明确标明,这样可使处方医师知道以前严重的ADR。此外,一些药物可以防止B型ADRs或至少减轻这种反应的严重性。例如,用简单的实验室检验方法来监测病人(如在粒细胞缺乏症病人中的白细胞计数或肝损害病人的血清转氨酶可检测出无症状的毒性),从而使病人在临床症状出现前即可停药。
临床上,有许多药物使用适应建议病人要定时进行实验室监测,如今行氯氮平(Clozapine)治疗的病人需每周查全血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