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变更体检项目将照章处罚
在新版的《管理办法》中首次做了两项规定,一是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开展健康检查,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二是招收或聘用未经健康检查或健康检查不合格的儿童或工作人员入托幼机构的,将“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直至“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未按要求设立保健室、卫生室或者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未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健康检查的,未严格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卫生保健工作的,均将按情节轻重按规定进行处罚。
“在入托入园前对儿童的身体状况做必要的医学检查,这既是对孩子负责,也是对教师自身权益的必要保护。”一幼儿园负责人说。儿童体检有4大项目:既往病史(包括先天性心脏病、癫痫、高热惊厥、哮喘、其他);过敏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其中过敏史,需要儿童家长确认签名。辅助检查,主要检查血红蛋白(Hb)、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该项目增高见于肝脏疾病)。
雨花区妇幼保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担心的是那些没有办任何证件的黑幼儿园。我们将会按照实施办法内容,对全区的幼儿园进行一次督导,特别是无证幼儿园,要求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