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斜视常常需要以下检查:
一、询问病史问清患者的年龄,准确的发病时间,发病原因或诱因,斜视发展情况,做过什么治疗,是否有家族史。
二、眼外观检查注意患者眼位偏斜的方向和程度,睑裂是否等大,颜面是否对称,有无内呲赘皮、解剖异常造成的假性斜视,有无代偿性头位。
三、视力检查及屈光检查详细检查患者的远、近视力和矫正视力。对于高度近视和散光者,以及青少年患者,必须用1%阿托品扩瞳,在调节麻痹后进行屈光检查。
四、遮盖试验检查者与患者相对而坐,距离为1/2米,取一宽5厘米,长15厘米之硬纸板作为遮盖板,分别检查注视33厘米和5米以外的目标时的眼位情况。遮盖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检查时总有一只眼被遮盖的单眼遮盖法,又称交替遮盖法或连续遮盖法;另一种是检查时先遮一只眼,然后去掉遮盖板观察两眼能否同时向前注视一目标及眼球复位速度,这种方法可称为遮与不遮法。遮盖试验可以简单而又确切地对斜视进行定性。
五、检查眼球的运动观察6个主要运动方向,以确定每条眼肌的功能有无异常。
六、斜视角检查法斜视角分为主斜角(第一斜视角)和副斜角(第二斜视角)。健眼固视时,斜眼偏斜的角度称为主斜角;当斜眼固视时,健眼偏斜的角度称为副斜角。测量主、副斜角可以协助斜视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