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大多数腹泻都与胃肠道疾病直接相关,但也有些腹泻是由其它脏器的疾患波及胃肠道而引起的。比如有些妇女在月经前期、月经期、经净半个月后以及怀孕40天左右随着早孕反应的出现而发生腹泻,这时服用止泻药往往无效。
盆腔炎之所以可能引起腹泻,是由于子宫位于直肠的前面,患盆腔炎时,子宫后位盆腔充血(经前盆腔充血较重),子宫充血变软,会更贴近直肠,压迫骶神经产生下坠感,子宫压挤直肠,刺激直肠粘膜收缩而引起排便。如果孕妇患有盆腔炎时,盆腔与子宫充血更明显,炎症波及直肠,就会刺激直肠而发生腹泻。
这类腹泻应该进行妇科检查,确诊患盆腔炎后就要积极地治疗,注意纠正子宫后位(可采用复位、膝胸卧位等)。患者采取右侧俯卧位也能减轻症状。对可疑或确诊为早孕的腹泻,用药时当慎重,以防止造成胎儿畸形。同时要注意加强孕期营养,以免发生营养不良性贫血及流产、早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