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原因:
乳腺癌的病因还没有完全明确,但不育、生育次数少、第一胎足月产年龄晚、初潮年龄早、良性乳腺疾病史、乳腺癌家族史、口服避孕药、放射线暴露等因素已经被确认与乳腺癌有关。
长期的饮食结构、生活习惯等因素造成体质过度酸化,人体整体的机能下降,引起肾虚,肝肾同源,肾虚肝亦虚,进而引起上焦代谢循环变慢,造成甲状腺疾病和内分泌失调、免疫功能下降,从而发展为乳腺组织异常增生,终致癌变。
乳癌的病因尚不能完全明了,已证实的某些发病因素亦仍存在着不少争议,绝经前和绝经后雌激素是刺激发生乳腺癌的明显因素;此外,遗传因素、饮食因素、外界理化因素,以及某些乳房良性疾病与乳癌的发生有一定关系。
已知的几种诱发乳腺癌的主要因素:
1 年龄:在女性中,发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上升,在月经初潮前罕见,20岁前亦少见,但20岁以后发病率迅速上升,45~50岁较高,但呈相对的平坦,绝经后发病率继续上升,到70岁左右达最高峰,死亡率也随年龄而上升,在25岁以后死亡率逐步上升,直到老年时始终保持上升趋势。
2 遗传因素:家族的妇女有第一级直亲家族的乳腺癌史者其乳腺癌的危险性是正常人群的2~3倍
3 其他乳房疾病
4 月经初潮年龄:初潮年龄早于13岁者发病的危险性为年龄大于17岁者的2.2倍
5 绝经年龄:绝经年龄大于55岁者比小于45岁的危险性增加
6 第一次怀孕年龄:危险性随着初产年龄的推迟而逐渐增高,初产年龄在35岁以后者的危险性高于无生育史者
7 绝经后补充雌激素:在更年期长期服用雌激素可能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