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我和我妈说了后,我爸妈都很不开心,认为不尊重他们,不与他们商量就把事定了。可是事情已经定了,我爸妈也就妥协了。
然后的事情就是结婚了,因为我们是两地结婚,如果按LG这儿的风俗,是要下5W—20W的聘礼的,然后娘家置办家电,另陪嫁妆;如果按我那儿的风俗,是下3W—8W不等的聘礼,然后女方家作陪嫁。
那时公公同我商量,这些东西反正一样的,就是个风俗,他说,反正我就这么一个儿子,我的所有财产也是将来也是你们的。说到底,他的意思就是不下聘了。原因我是知道的,我们要结婚,刚装完房子,他的确是没钱了,所以我就同我爸妈商量,聘礼就不下了,就拿点办酒的钱吧。
我妈当时和我爸商量后也同意了,尽管我知道他们心里不舒服。事实上后来拿了一W,可是我们家光是烟酒上就花费了近3W了。
另外,风俗上定亲公婆是要给新媳妇一套首饰的,一般我们那儿是要价值上万的,公公婆婆只给我买了只1500元的钻戒。这些当时我都体谅了,但最让我不舒服的是之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