暧昧六:约会拍档
他们不是情侣,却常常约会、旅游、喝酒、看电影……是固定的约会搭档。从通俗意义上说,也可以理解成“酒肉朋友”。他们往往在某一个兴趣爱好或者一种行为习惯方面拥有共同的兴趣,并且每次约会都可以兴致勃勃,高兴而来,高兴而去。也属于一个要陪,一个愿陪的姜太公钓鱼模式。
看来,新新男女关系已经被划分得越来越细,需要按照职责、爱好、具体功能等各方面来划分了。而个中的微妙之处就在于——物以类聚。
如果约会拍档的关系足够稳定、确定,建立在共同的兴趣爱好的基础上的话,可以称之为志同道合。如果只是一方寂寞了需要消遣,而另一个属于纯粹的“n陪”的话,那么这样的关系就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嫌疑了。或者就是愿陪的那方在暗恋要陪的那方,这无疑是在伤害其中一人的感情,也耗费了另一人的光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