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法律原则,我们的社会也一直在倡导男女相互尊重的文明观念。在这种时代大潮下,竟然会出现如此违法、违反社会伦理的判决和法学观念,笔者在感叹荒唐之余,还不禁在思考看来法学界、法律界的男权主义思维还真的很顽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