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家庭网 > 情感物语 > 夫妻之间 > 正文

妻子堕胎可以当做离婚理由吗?

编辑:admin文章出处:快乐家庭网点击数:2010-11-26
导语:近日,最高院新公布的《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在社会上引发争议,其中一些内容涉及婚房、孩子和外遇等,争议更加激烈。其

  数据样本:此次调查,共访问了200多位已婚厦门市民。调查结果表明,83.1%夫妻的婚房是由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另外,有11.74%的婚房是由男方单独出资购买的。不过,也有5.16%的婚房是由女方单独出资购买的(图1)。

  离婚时,婚房该归谁?对此,68.08%的受访者认为,不管哪一方出了多少钱,房子都应该一人一半。

  而对于 “保护夫妻的财物产权更重要,还是感情更重要?”男女受访者则做出了差别较大的选择(图2)。

  律师解读: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朝玮、张志瀚认为,根据“解释三”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条可谓完全颠覆以往的规定,对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按房产证登记人为准。登记为出资人之子女个人的,则视为个人财产。另外,“解释三”还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该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因此,上述案例的房产应当归陈龙所有。

www.52-home.net育儿·健康·亲子·情感·时尚
快乐家庭网_您的网上家庭百科书
 网站首页快乐家族新好妈咪健康养生休闲时尚情感物语家有儿女妈妈日记成长相册家庭百科爱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