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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号被动选到自主编的民本元素

编辑:admin文章出处:本站原创点击数:2009-05-20
导语:近日,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10月1日以后,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计算机公开自动选择或自行编排的方式选取机动车

      【观点】

      车牌原本仅是标识,没有什么特殊意义。但是作为一种由政府统一调配的资源,又经过地方政府、先富阶层和放大的民间文化影响,最后诸如“888”、“999”、“666”等的车牌号升格为一种象征。这些吉祥号总是有限的,既然有限,那就比拼“实力”。于是,在车牌拍卖的地区,就会斗富;不拍卖的地方,就拼关系。由此,车牌号不再仅是车牌号。
  公安部发布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事实上是确立起了公民在车牌号上的“自动选择”、“自行编排”权,对一些地方执行的有偿获得牌号的做法形成了巨大的冲击。“自行编排”使车主成为自己车号资源的创造者,也同时宣布了地方政府手中的牌号权被“依法剥夺”。
  当然,“自行编排”并不是一个完全不受约束的权利,必须受到社会良俗的规范,对一些个性过了头的车牌还需要限制。对车主实行自律它律相结合的态度,力求既宽松又有度,使车牌个性化时代能够伴随着车牌文明一同降临。

     【回顾】

      车牌发放10余年总共进行5次大调整

      在近十余年中,车牌发放已经先后有过5次大的调整。我们正在统一使用的是1994年发放的“九二式”机动车号牌。在最初使用时,都是指定号牌,就是说,领牌时按顺序向后排,排到什么号就是什么号。那时候为了找个好号,总得要托人情、找关系,劳神费力。
  2001年以后,为杜绝人情关系,交管部门在申领号牌时开始施行“抽号”制,像即开型的奖票一样,把号码印制在密封好的选号卡上。一次发放100张,由群众从中抽取后刮开,揭晓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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