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成本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完善药品成本价格监测制度,加强药品价格形势分析,公开市场价格信息,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定期开展医药价格检查,规范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
《意见》强调要坚持四个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二是鼓励研发创新与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并重。三是促进企业和医疗机构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四是医药价格改革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推进。价格调整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和群众承受能力,统筹兼顾,逐步疏导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