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广大同学中存在的一些不良现象:
1、习惯影响。
不少中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上学之前形成的某些不良习惯,如顺口说粗话、大声喊叫、见人爱动手动脚等,虽然经过老师提出要求,知道必须遵守行为规范,但是由于旧习惯的影响,对新的要求还不适应,在一定情境下,旧习惯会不知不觉地表现出来。
2、观念模糊。
例如有些同学把遵守纪律看成是软弱怯懦,把尊敬老师看成是溜须拍马,把损坏公共财物看成是英雄行为,把帮助同学打架看作是“行侠仗义”,对同伴好友的违纪行为不加劝阻而提供方便。这些都是是非观念不明,爱憎情感不强的具体表现。
3、任性执拗。
有些同学在家长的过分溺爱下,娇生惯养,一不顺心便用大声哭叫、摔打东西、耍小脾气等手段对家长要挟,而家长对此不加批评教育,反而迁就屈从。长此以往,滋长了孩子任意妄为的脾气。也有的家长生怕孩子外出吃亏,唆使孩子骂人打人,殊不知这种教育正是自己使孩子变得野蛮。这样的孩子进入学校,很难接受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加上对群体生活的规矩理解不够,以为跟家里一样,遇事有父母撑腰,所以就敢于大胆违反纪律。相反,在家经常受父母批评和打骂的学生得不到关爱,就会灰心失望,自暴自弃,这就更容易形成执拗的性格。
4、明知故犯。
这种情况在低年级学生较为少见,而在高年级学生身上却表现明显。这类学生熟悉纪律要求,也知道这些要求合理正确,但他们拒绝接受纪律的约束,对老师提出的纪律要求很反感,认为老师小题大做,吹毛求痴,从而抱着对抗的情绪,有意不遵守纪律。这样的学生大错虽然不犯,小错却接连不断。例如:乱仍垃圾、自习课交头接耳、校内骑车等。
5、品质不良。
少数高年级学生是非观念模糊,黑白颠倒,感情冷漠,经不起利诱而发生盗窃、敲诈、勒索、打架斗欧、吸烟、喝酒等行为,这已不是一般学生违纪的问题,而是临近刑事犯罪的边缘,这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如不及时接受教育和悔改,其发展前途很可能会走向犯罪。目前,违法犯罪趋于低龄化,这不能不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