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10岁—20岁)在生物学上是指人体由不成熟发育到成熟的转化时期,也就是一个孩子由儿童到成年的过渡时期。德国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夏洛特·彪勒曾把青春期称之为“消极反抗期”,人们往往爱说是“叛逆”时期。那么,叛逆作为一种心理现象和行为特征,家长、学校该怎样去正确认识它呢?
一、青春期孩子的叛逆是人性的本质使然。它是一个孩子从幼稚走向成熟、开始主动承担责任、逐渐建立自己的个性、成就一个完整的自我的过程。因为青春期孩子的大脑结构和机能已趋于成熟,思维方式或视角已经超越童年期单一化的正向思维,向逆向思维、多向思维或发散思维等方面发展;青春期孩子的性别意识、性意识的逐渐强化和建立,进而逐渐形成孩子强烈的个性意识、独立意识和成人意识。因此,叛逆中的孩子们需要理解和帮助,学校和家长都应以平常心去接纳它,应在理解、尊重、关怀、鼓励的前提下思考沟通劝导的途径。
二、青春期孩子的叛逆是孩子心理上不成熟的表现。青少年在心理上的成熟滞后于生理上的成熟,在心理的认知发展中,由于阅历和经验的不足,孩子的认识是不坚定的、容易动摇的。思维虽然有独立性、批判性,但认知事物和问题时由于不全面客观而会出现偏激、片面、固执甚至极端化,把家长、教师的劝说、指点、提醒和督促都看成是不理解、不尊重的管教与约束,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作出违背施教者初衷的事情。家长和学校老师都要冷静去观察孩子的做法,真诚地面对孩子的问题,启发孩子的理悟,宽容释怀,情感交流。孩子都是在犯错误中长大的,千万不能一时的生气而放弃自己作为家长或教师的责任。
三、青春期孩子的叛逆与家庭的不良因素有渊源。家庭是孩子成长的基本环境,家庭中不同的教育方式会培养出孩子不同的心理品质与个性。家庭中的不良因素有:家长教育方式的简单粗暴,命令式的说教,专断式的压制、无休止的唠叨以及在生活、学习等方面期望值过高、要求过严等,都会给孩子造成心理上的压力,年长日久,孩子的心理上就有抵触,进而产生叛逆心理。因此,家长要对自己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扮演的角色重新认定,转变家教观念,关注孩子的心灵,关爱孩子,要努力和孩子之间建立平等尊重、悦纳信赖的亲情关系;同时还要转变孩子的成才观,帮助孩子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营造学习型的家庭氛围,培养孩子在学习中追求快乐,给孩子以学习成功的喜悦;平时要注意培养孩子健康的心理品质,如:有正确的挫折观,要学会战胜“自我”,要宽容自信,要学会合理宣泄自己的不良情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