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溺死5名同伴埋掉衣物谎称不知情

编辑:梅梅教育整理:快乐家庭网点击数:2012-08-23
导语:11月24日,南通市中级法院开庭对该案进行二审。庭审结束后,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其中两名孩子的家长与溺亡孩子的家长达成赔偿协议,但一对孪生兄弟的家长以没钱为由拒绝调解

  调解

  11月24日,南通市中级法院开庭对该案进行二审。庭审结束后,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其中两名孩子的家长与溺亡孩子的家长达成赔偿协议,但一对孪生兄弟的家长以没钱为由拒绝调解,另一个孩子的家长仍在犹豫。此后,南通市中级法院由袁绍云法官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继续做余下的调解工作。经过他们的反复斡旋,讲明利害得失,到12月8日,5名学生的家长、姜灶镇政府全部与溺亡孩子的家长达成赔偿协议,其中,姜灶镇政府的赔偿额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有所上升。据了解,达成赔偿协议的各方在规定期间内正在按协议履行义务。此案的调解成功,有效化解了原被告双方的对立情绪。

  据透露,经过调解,姜灶镇政府的赔偿额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上升了1.4万元,最后的数额为4.5万元。

  思索

  案件结束后,原告律师瞿浒特地撰写了一篇《学生结伴游泳溺水赔偿案引发的思考》,文中称,轰动全国的通州溺水死亡事件,终于有了圆满的结局。在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艰难调解下,对立面渐渐地融合到了一起,各方都作出了让步,拿出了诚意,兑现了赔款。被告一句发自内心的话,打破了沉闷:"我们本来早就想来看看慰问一下的,亲朋好友劝诫我,万一你们在火头上,反会遭到报复的……我们会来你们家道歉的。"

  "作为一个原告代理人,我并没有因诉讼成功而欣喜,这个案子让我陷入深深的思考。"瞿浒说。

  "一个孩子落水,另外5个孩子竟相约隐瞒事实,这让人费解,更让人深思,这也反映出我们目前在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上的缺失。"南通的教育工作者顾海虹这样说。她认为,孩子是未来的接班人,学校教育不仅仅是智力教育,更不能忽略了道德思想、纪律、安全等方面的教育。"譬如,老师完全可以在班会课上对学生进行安全防范提醒,学校也可以邀请消防、医院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展开一些防溺水、防触电、防中暑、防雷电等方面的专题教育,通过具体的案例,让学生掌握自救的本领。"顾海虹说,除此之外,学校还应该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要让他们懂得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不应该做,从小培养起学生的公德心,以及尊老爱幼、见义勇为等优秀品质"。

  顾海虹最后还表示,要填补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的缺失,除了学校外,还必须依靠家长的努力。"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是'终身教育'的组成部分,具有学校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使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融合,共同育人,值得我们关注和正视!"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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