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对独生子女的正确态度,应该是爱而不宠,养而不娇。诚然父母对孩子的家是应该的,爱子女不但是人之常情,而爱的本身也是一种教育。但是爱子女不但是体现在对孩子生活上,物质上的照顾,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对孩子的教育和培养上,使孩子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健康成长。长大成为对国家、对“四化”建设有用的人才。为此,对孩子严格管教,精心培养才是真正的爱。相反,对孩子娇、惯、纵容是有害的。俗话说:“严为爱、宠为害”,有位教育家说过,“毁于盲目父母的人,比毁于危险的小儿疾病的多。”这是值得我们引以为戒的。
在家庭中,孩子应当是民主、和睦的团结互助的关系,家长应尊重孩子的意见,兴趣和自尊心,要改变以长者自居的传统观念。克服专横的家长作风,不能因孩子年幼而随意轻视、嘲讽、侮辱、体罚他们。同时家长应放手让他们逐渐具有对自己负责的能力,不再包办代替。有困难要帮助、有了进步要鼓励,才能增长孩子的自信、自控、自尊的性格。
(二)摆正独生子女与成人的关系
独生子女的许多不良习惯是由于以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引起的。许多独生子女感到自己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处于独一无二的优越地位,理应是家中的“特权者”。所以,从孩子一出生,家长就要注意,千万不要将孩子置于家庭的特殊地位。不要让孩子在思想上形成“以我为中心”的意识,做父母的要在思想上深深的铭记这一点。平时孩子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尽量不要使孩子产生特殊感。
要使孩子感到他虽然是家中的独子,但是没有独特的地位和特殊的权利,和家庭的其他成员一样处于平等地位。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从日常小事抓起。例如:家里吃饭,要使孩子懂得让大人先坐,吃东西时,要让孩子养成分份的习惯;看电视时,不要让孩子一人独占座位;家里来了小朋友,应教育孩子把玩具给大家一起玩……长期坚持,就会使孩子养成与别人相处的习惯,使孩子不会感到自己在家中的特殊地位了。
(三)用群的功能弥补“独”的缺陷
鼓励孩子到儿童社会中去。儿童社会性的发展,不是靠成人说教,而是通过他们相互交往发展的。儿童良好行为是从“模仿开始的,而模仿的最好对象是儿童伙伴”,这种作用是成人替代不了的。因为成人的许多言行是孩子难以理解的,因此成人创造条件和机会让孩子与同龄人交往,克服因缺乏儿童伙伴的孤独感。
大多数的孩子是好群体生活的。特别是游戏。通过集体教育他们尊重他人,不执拗任性,与小朋友友好相处,互相商量,谦让、分享玩具,关心小弟弟、小妹妹、家长切不要因爱子太深,怕孩子吃亏,将孩子封闭起来;或者偏袒孩子去责怪别人,这样做只能害了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