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教育部公布《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力图解决农村学校撤并带来的路途变远、交通隐患、班额过大等突出问题。教育部表示,将严格规范学校撤并行为,多数家长反对的,将不得撤并。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必要的应当恢复。
从2001年起在全国铺开的“撤点并校”改革,在推动农村教育资源实现优化配置的同时,使得农村中小学数量大幅缩减,导致部分学生上学路途变远、交通安全隐患增加,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加重,并带来农村寄宿制学校不足、一些城镇学“超员”突出等问题。教育部此次出台指导意见,对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农村中小学盲目撤并问题进行纠偏,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也充分体现了对基础教育负责、对农村孩子负责的严谨态度。
该《意见》中有许多设置科学、操作性强的政策亮点。在强调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的科学性上,突出要求保障学生就近上学的需要:要求农村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要求一般应使学生每天上学单程步行时间不超过40分钟;具备公共交通或校车服务条件的,学生每天上学单程乘车时间应不超过40分钟。这些细致到以数字说话的条件设置,让国民教育以人为本的宗旨得到鲜明体现,为纠正盲目撤并提供了明确的政策依据。对于已经撤并的学校或教学点,确有恢复必要的,该《意见》明确提出应当恢复,这让那些远途奔波在求学路上的农村孩子看到了曙光。
然而,在恢复部分农村学校的时候,必须警惕和反思,要避免“穿新鞋走老路”。事实上,撤并也好,恢复也罢,都是手段而已,根本目的还是为了促使农村义务教育的学校布局更加科学化。因此,对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而言,选择撤并还是恢复,必须因地制宜地考虑实际办学情况,必须以人为本地考虑学生和家长们的实际需求,这才是调整学校布局的本意所在。相关部门有些工作人员,总喜欢一窝蜂、一边倒地走极端,只顾完成任务的数量,不顾完成任务的质量,这种“懒政”倾向曾经妨害了撤并学校的成效,也要谨防他们在恢复学校的过程中卷土重来。
从发展的眼光来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演变,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进行调整,是一个必要的教育改革过程,撤校或者“复校”各有其合理性,不必大惊小怪。而确保这种动态的调整过程科学、合理,关键在于如何更好地满足农村孩子受教育的实际需要,这就要求教育部门在决策过程中,要多听农民的意见,尊重农民的诉求,以农民心声为准绳。对教育部门乃至各级政府而言,在制度上设计长效的“通道”,让农民的声音能够被清晰地听到并得到重视,是确保这桩好事办好的重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