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弗朗西斯向着他的梦想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这一年,他跟随马里兰大学预备队参加了NCAA19岁以下预备年龄组的联赛。而且他也幸运地拿到了他的高中毕业证书,这样就没有什么可以阻止这个天才进入大学联盟了。得克萨斯圣哈辛托青年大学的篮球队主教练一眼就相中了弗朗西斯这个可造之才,为他提供了全额奖学金,就这样弗朗西斯第一次踏上了得克萨斯的土地。在这里的一年时间里,他率领球队夺得了一项全国冠军,之后又返回了他的老家马里兰,进入了一所免学费的阿莱加尼社区大学打球,那里离他在塔克玛的家仅有3个小时的车程。
弗朗西斯说:“我离开得克萨斯的原因很简单,我患上了严重的思乡病。”来到一个新环境,弗朗西斯的表现愈加抢眼。头一个他就交出了平均每场25.3分和8.7次助攻的成绩,正是如此优异的表现使他得以获得马里兰大学的全额奖学金,也使他能够进入这所他心仪已久的篮球名校中一展是才华。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远在得克萨斯的时候,弗朗西斯就曾想过直接加入NBA的职业联盟中。但是他发现如果你并非出身于杜克,北卡,马里兰和乔治城这样的名门,你在NBA的发展之路将不会是平坦的,而且很有可能就是在替补与伤病名单里徘徊,最终把自己金子一样的职业年华耗尽。这当然不可能是弗朗西斯对于自己职业生涯的设想,于是他下定决心一定要登上NCAA名校的赛场,令自己职业生涯开始于一个相对高得多的起点。这就是为什么弗朗西斯像美国人换工作一样换了3个大学的原因。
弗朗西斯真正成为美国人心目中的天才还是NBA闹劳资纠纷的那一赛季,直到1月没有NBA比赛可看的美国人把目光完全投向了NCAA,那正好是弗朗西斯的舞台,而且他是当之无愧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