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溺爱教育
溺爱教育在一般家庭中都存在,在单亲家庭里尤为突出,这种教育占整个单亲家庭教育的53.21%。有的父(母)亲在离婚之后,为了抹平家庭破裂时给学生造成的创伤,把全部的情感都施加在学生身上对学生的疼爱和关怀更是无微不至,在吃、穿、玩、花等各方面无一不予以满足,只要学生开口,父(母)亲没有不答应的。
古人常常告诫我们“为人父母,不患不慈,患于知爱不知教也。”在许多的单亲家庭中,家长对学生疼爱往往超过一定的限度。主要表现为溺爱、放任、包庇甚至纵容,也就是说对学生施给过多的感情,这叫做感情过剩。不论学生的要求是否合理,行为是否正确,父(母)一概予以满足。有时对学生的不良行为和坏习惯也不加以纠正,甚至对其出现的错误,违法乱纪或反社会的言行举行加以庇护。家长的这种亲近方式,很不利于学生良好习惯地形成,直接影响了学生健康成长和发展。这样的教育,这样的单亲家庭环境,实际上成了学生将来犯罪的温床。学生走上犯罪道路,其父(母)则成了实际的支持者、护送者。
受到这种家庭教育的学生,在同学和老师面前很任性,好胜心强,寻求各方面的满足。受不了一点儿批评,更承受不了挫折与打击,表现出极其脆弱的心理状态。这给教育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